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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而且应该是这样的。
发票代表了收款凭证和依据,表明可以按照发票标明金额去要钱。
收据是已收到款的凭证,表明已收到对方付出的款项,二者不冲突。
法律分析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雷泽体育官网登录入口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如果你所说的风险是指客户拿着收据会找你们多要货的话,那么只要开收据时候稳妥一点,指明收到的是哪一笔货款,即对应的什么交易,并且尽量与将来开发票的内容保持一致,那么就没有什么风险。
记住,收据是一个证据,用来证明你收到货款的这个事实,它不能代替这个事实。
如果你不小心没收到货款而开具了收据,只要你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买方确实没有支付货款,买房还是不能不付钱就拿货。
这就是民事法律重实质不重形式的道理。
至于你那个章写什么,并不重要。
如果人家支付了货款,丢失了你开的原件收据只有复印件,拿复印件在法律上也是证明人家已经支付货款的有效证据,你写上复印无效,没有什么价值。
值得注意的倒是,如果发生售货退回,你在退货款的时候,一定要对方开具一张收据,并且最好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完成,以最大可能的保存证据。
而不能只是收回原收据了事,原因很简单,如果对方保留了原收据的复印件,他可以说原件丢了,而你并没有退款!。